保险公司可投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 上限2%

2008年01月09日07:14  来源: 中国证券报    作者:石朝格

  上限为上年度年末总资产的2%

  国内各保险公司投资资产证券化产品将走入正轨。消息人士称,中国保监会日前向各保险公司下发的《关于保险机构投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规定,保险公司可投资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审核发行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余额不超过该机构上年度末总资产的2%。

  该意见稿规定,保险公司投资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必须纳入固定收益类投资产品管理,保险机构投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的余额,不超过该机构上年度末总资产的2%;投资单期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的余额,不超过当期发行规模的10%;投资同一金融机构发起设立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的余额,累计不超过该机构上年度末总资产的0.5%。

  与此同时,保险公司应委托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投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受托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要制定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管理规则、操作流程和风控制度。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受托投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其内部信用评级系统应通过保监会备案许可。

  据介绍,信贷资产支持证券是指由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发起机构,将信贷资产信托给受托机构,以资产支持证券形式向机构投资者发行,并以信贷资产产生的现金流支付收益的收益凭证。而保险公司投资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暂限于AA级或相当于AA级以上的优先级证券。

  

(责任编辑:孙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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