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港集团分离交易可转债上市价值分析

2008年02月21日19:42  来源: 和讯网    作者:朱晓亮


 

二、上港集团分离可转债基本条款

发行规模

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为24.5亿元,每张债券的认购者均可获得公司派发的11.9份认股权证,即认股权证发行数量为29155万份。

发行价格

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100元,所附认股权证按比例向债券认购者派发

票面利率

发行的可分离债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0.6%-1.2%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在上述询价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

到期还本付息

债券到期日之后的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面值加上最后一年的应计利息偿还所有债券

期限

债券期限为3年,权证存续期为自认股权证上市之日起12个月

行权期

权证存续期最后5个交易日内

行权比例

发行所附认股权证初始行权比例为1:1

初始行权价

发行所附每张权证的行权价格为8.4

 

 

 

权证行权价格调整条款

 

A股除权时的调整方式

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和行权比例分别按下列公式进行调整:新行权价格=原行权价格(公司A股股票除权日参考价/除权前一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新行权比例=原行权比例(除权前一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公司A股股票除权日参考价)。

A股除息时的调整方式

认股权证的行权比例不变,行权价格按下列公式调整:新行权价格=原行权价格 (公司A股股票除息日参考价/除息前一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

募集资金投向

分离债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上海港罗泾港区二期工程

发行对象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立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东账户的机构投资者以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向原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优先配售(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无优先配售权,招商局码头承诺放弃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对应的优先配售权)。原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优先配售后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余额采取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承销方式

由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担保情况

 

信用评级

AAA

向股东配售的安排

原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可优先认购的数量上限为其在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股份数乘以0.51元,再按1,000元一手转换成手数,不足一手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原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可优先认购的数量上限为4,076,126手,招商局码头放弃优先配售权后可优先认购的数量上限为1,235,072手(即12,350,720张,123,507.2万元),约占本次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总额的50.41%

债券回售条款

公司若改变公告的本次分离交易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债券持有人拥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债券的权利。

 

    资料来源: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上港集团总股本是209.91亿股,其中流通股本是79.92亿股,本次可分离交易可转债附认股权证2.9155亿份,行权比例为11,若在行权日全部行权,总股本和流通股稀释分别是1.39%3.65%,所以股本的稀释作用是很有限的。  


(责任编辑:邢智)

 

[发表评论] [复制链接] [收藏此文] [我要提问] [打印]

我来说两句
谁在说
用户名: 密码:   全部评论>>
  全部评论>>
热点
商讯
热点新闻
热门评论
热门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