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11月14日上午10:00在公司办公楼四楼第一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89,883,0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5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桦木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经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现场表决方式通过《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鉴于胡月娥女士已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会议同意增补高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票89,883,00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和弃权票。
高际先生担任公司董事的任期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2008年11月14日起至2010年4月2日届满。
上述议案刊登于2008年10月29日的《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安徽径桥律师事务所委派常合兵律师予以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径桥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四日
股票简称:丰原药业 股票代码:000153 公告编号:2008-025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8年11月14日在公司办公楼第一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11月4日以送达或传真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参加会议的董事应到9人,实到7人(徐桦木先生、高际先生、何宏满先生、周自学先生、韩军先生、周娟女士和张林先生)。其中公司董事杜力先生、独立董事杜振宇先生因公出差,分别授权委托公司董事徐桦木先生、独立董事张林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全体监事和其他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桦木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式书面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关于出售合肥市太湖东路万振逍遥苑18套住宅房产的议案》。
为盘活公司存量资产,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促进公司主业发展,公司拟对相关的非主业资产进行处置。
一、拟出售的房产概况
位于合肥市太湖东路万振逍遥苑18套住宅房产,建筑面积总计约2450平方米。2003年公司购置上述房产主要是为外埠公司员工在公司总部合肥办公之住宿所用。现因公司办公地搬迁至合肥市包河工业区内,统一规划了办公及后勤地。为此,上述房产现已处于闲置状态。
二、出售方案
按相关规定,公司将聘请中介机构对上述房产进行评估,并委托拍卖公司对上述房产以整体或分割的方式进行拍卖。出售价格以截止2008年10月底的资产评估值为基础,通过公开拍卖方式确定上述房产转让价格。
若拍卖流拍,公司将以不低于评估价协议转让上述房产。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理层全权办理上述房产出售的资产评估、委托拍卖或协议转让、产权过户等相关事宜。
同意票9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上述房产具体的出售情况,公司将作另行公告。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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