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回售代码:100909
回售简称:力帆回售
回售价格:按面值人民币100元/张
本次回售申报日:2018年2月8日、2018年2月9日与2018年2月12日
回售申报有效数量:569,675手(一手为10张)
回售金额:569,675,000元(不含利息)
回售兑付日:2018年3月15日
根据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第二期)(面向合格投资者)》中所设定的公司债券回售条款,公司于2018年2月3日披露了《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面向合格投资者)票面利率调整
公告》(临2018-020)及《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面向合格投资者)回售实施公告》(临2018-021),并于2018年2月5日、2018年2月6日、2018年2月7日分别披露了《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力帆02”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临2018-022)、《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力帆02”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临2018-023)及《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力帆02”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临2018-024)。投资者可在回售申报期选择将持有的“16力帆02”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回售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16力帆02”的回售申报期为2018年2月8日、2018年2月9日和2018年2月12日。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16力帆02”债券的回售申报数据,本次回售申报有效数量为569,675手(1手为10张),回售金额为569,675,000元(不含利息)。有效回售申报一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在回售资金发放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2018年3月15日为“16力帆02”公司债券回售资金发放日。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16力帆02”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交易的数量为530,325手。回售实施情况见下表:
单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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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7日
(责任编辑: HN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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