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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新增违约人的特征

2019-07-23 18:22:45 和讯名家 

  来源:EBS固收研究

  作者:张旭 / 危玮肖

  摘要

  2019年以来,新增违约人的特征可以概括为:行业较分散,民企未改善,城投无风险。

  新增违约主体的行业较为分散,这一特征与往年一致。我们一直强调,我国债券市场的违约主体并无明显的行业规律。

  过度多元化的企业更容易违约。

  投资者对于地产债的违约风险给予了极高的关注。我们预计,19H2地产债的违约率仍将保持在较低水平。

  19H2新增民企违约人很有可能会明显多于18H2和19H1。

  在包商银行事件之后,市场对城投债的担忧增加,其逻辑可以归结为“市场不给力”。不过对于城投主体而言,核心风险来源不是“市场不给力”,而是“政策不给力”。我们认为,在政策的引导之下,19H2城投债的违约风险依然可控,城投主体的资金压力会得到明显的改善,19H2的现金流状况会好于18H2。

  1、2019年新增违约人特征

  2019年截至目前(7月20日,下同)银行间和交易所共有79只债券发生违约,涉及的债券本金规模达537.66亿元,其中有22家发行人首次在债券市场发生违约。这些发行人的特征可以用以下三句话来概括:行业较分散,民企未改善,城投无风险。

  1.1、行业较分散

  2019年截止目前的22家新增违约人分布于综合、化工、轻工制造、建筑装饰、商业贸易、食品饮料、房地产、机械设备、农林牧渔、汽车、通信这11个行业(按申万一级分类)。总体来说,新增违约主体的行业较为分散,这一特征与往年一致。

  我们一直强调,我国债券市场的违约主体并无明显的行业规律。自2014年有债券违约事件以来, 28个申万一级行业中已经有27个出现了违约,违约主体的行业覆盖度很高。(注:唯一没出现过违约的是家用电器行业。该行业的发行人较少,截止目前仅有14家。)从另一个角度看,违约主体第二多的化工行业也仅仅占全部违约人的9%,这说明违约主体在行业中的分布较为均匀。

  值得一提的是,违约主体最为集中的是综合行业。一方面,这是因为该行业发行人的数量较多。另一方面也是更为重要的,这体现出债券违约人在企业经营特征上的规律:过度多元化的企业更容易违约。

  目前,投资者对于地产债的违约风险给予了极高的关注。我们想强调的是,中国的债券违约没有行业规律,地产行业亦不例外。事实上,在截至目前的全部违约样本中,地产行业的主体仅仅有4个,而且导致其违约的核心风险来源并非完全是地产业务。我们预计,19H2地产债的违约率仍将保持在较低水平。

  1.2、民企未改善

  自2018年的集中违约以来,民企债大量违约的趋势并没有得到实质性的改善。年初以来,全部新增违约人均为民企,共计22家,远超去年同期的12家。我们认为,在包商银行事件的影响下,未来中小银行的信用供给会不可避免地出现收缩,这将对民营企业融资造成较为不利的影响,19H2新增民企违约人很有可能会明显多于18H2和19H1。进一步讲,前期融资过于激进的、业务过于多元化的主体,其暴露出风险的概率更高。

  1.3、城投无风险

  年初以来,城投债券并没有出现违约,继续保持着无实质性违约的纪录。在包商银行事件之后,市场对城投债的担忧增加:一方面,投资者担心中小银行的信用供给收缩影响至城投债;另一方面,投资者担心结构化融资受阻后城投主体的债券融资会受到影响。我们认为,上述两方面因素同时影响到了城投公司和民营企业,但与民企相比,城投更容易得到地方政府的协调和救助,因此其受到的影响将显著低于民企主体。

  事实上,上述两个因素可以归结为“市场不给力”。2013年银行间市场“钱荒”时市场明显更“不给力”,当时并没有城投债出现违约。与2013年相比,当前的情况要好得多,因此城投主体所面临的压力也小得多。对于城投主体而言,影响大的并不是“市场不给力”,而是“政策不给力”。例如,17Q1-18Q3这段时间内,有关隐性债务治理的政策力度较大,因此城投主体感到了压力,也导致了城投债收益率的上行。

  目前的政策基调与上述那段时间有较为明显的不同,更加强调“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例如,今年6月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要求“鼓励依法依规市场化融资,增加有效投资,促进宏观经济良性循环,提升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和可持续性。”我们认为,在政策的引导之下,19H2城投债的违约风险依然可控,城投主体的资金压力会得到明显的改善,19H2的现金流状况会好于18H2。

  2、22家发行人违约事件全梳理

  2.1、众品食业

  发行人众品食业为民营企业,截至2019年7月19日,众品食业共涉入2起债券违约事件。公司应于2019年1月7日、2019年4月11日分别兑付16众品02回售款及16众品01本息,因公司流动资金紧张,截至本息兑付日终,未能按照约定筹措足额兑付资金。

  截至2019年7月19日,公司违约债券处于拖欠状态,除违约债以外公司除违约债无存续债券。

  债券违约前的重大事项有:重大仲裁;主体评级调低等。

  后续偿债主要方法:努力筹措资金,偿债保障措施落实,同时加强自身经营,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完善信息披露工作。

  2.2、康得新(002450)

  发行人康得新为民营企业,截至2019年7月19日,康得新共涉入4起债券违约事件。公司应于2019年1月15日支付18康得新SCP001本金和利息,因公司流动资金紧张,截至本息兑付日终,公司未能按照约定筹措足额兑付资金;此后18康得新SCP002、17康得新MTN001、17康得新MTN002陆续违约。

  截至2019年7月19日,公司违约债券处于拖欠状态,除违约债以外公司无存续债券。

  债券违约前的重大事项有:新增涉诉资产查封及冻结;高层人事变动;收到证监会警示函;债项评级调低;主体评级调低等。

  后续偿债主要方法:努力筹措资金,偿债保障措施落实,同时加强自身经营,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完善信息披露工作。

  2.3、宝塔石化

  发行人宝塔石化为民营企业,截至2019年7月19日,宝塔石化共涉入1起债券违约事件。公司应于2019年1月29日兑付“14宁宝塔MTN001” 本息,因公司流动资金紧张,截至本息兑付日终,未能按照约定筹措足额兑付资金。

  截至2019年7月19日,公司违约债券处于拖欠状态,除违约债以外公司无存续债券。

  债券违约前的重大事项有:债券和主体评级调低等。

  后续偿债主要方法:努力筹措资金,偿债保障措施落实,同时加强自身经营,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完善信息披露工作。

  2.4、东方园林(002310)

  发行人东方园林为民营企业,截至2019年7月19日,东方园林共涉入1起债券违约事件。公司已于2019年2月1日将18东方园林CP002的本金5亿元支付到上海清算所应收固定收益产品付息兑付资金户,但由于财务人员操作失误,截至2019年2月12日下午5点,未能及时将3000万元利息支付到上海清算所。财务人员已于2019年2月12日下午5点37分完成3000万元利息支付到上海清算所的操作,于2月13日完成兑付。

  截至2019年7月19日,公司违约债券已足额偿还,除违约债以外公司有存续债券7只,债券余额为45亿元(不含已回售的本金)。

  债券违约前的重大事项有:实控人转让股权;债券隐含评级调低等。

  2.5、国购投资

  发行人国购投资为民营企业,截至2019年7月19日,国购投资共涉入9起债券违约事件。公司应于2019年2月1日兑付“16国购01” 回售款和利息,但由于账户被查封、现金流短缺以及筹融资渠道受限等原因,无法按时偿付该期债券利息及回售本金。此后16国购02等7只债券陆续发生违约,且因“16国购01”违约导致“16国购债” 触发交叉违约保护条款。

  截至2019年7月19日,公司违约债券处于拖欠状态,除违约债以外公司存续债券有1只,债券余额8.4亿元。

  债券违约前的重大事项有:主体评级调低;重大诉讼;业绩预亏等。

  后续偿债主要方法:努力筹措资金,偿债保障措施落实,同时加强自身经营,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完善信息披露工作。

  2.6、庞大集团(601258)

  发行人庞大集团为民营企业,截至2019年7月19日,庞大集团共涉入1起债券违约事件。公司公告称,原定于2019年2月20日兑付的16庞大03回售本息将延期支付,应付款为1.19亿元,构成实质性违约。而未回售部分因交叉违约及加速清偿条款于2019年3月20日加速到期,根据公司经营状况,未能按时兑付该期债券加速到期本息。

  截至2019年7月19日,公司违约债券处于拖欠状态,除违约债以外公司无存续债券。

  债券违约前的重大事项有:股份冻结;业绩预亏;主体评级下降等。

  后续偿债主要方法:努力筹措资金,偿债保障措施落实,同时加强自身经营,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完善信息披露工作。

  2.7、秋林集团(600891)

  发行人秋林集团为民营企业,截至2019年7月19日,秋林集团共涉入2起债券违约事件。公司应于2019年3月1日兑付16秋林01回售本金及利息,公司流动资金紧张,截至本息兑付日终未能按照约定筹措足额兑付资金。此后16秋林01、16秋林02本金及利息提前到期应付,发生违约。

  截至2019年7月19日,公司违约债券处于拖欠状态,除违约债以外公司除违约债以外公司存续债券有1只,债券余额5亿元。

  债券违约前的重大事项有:涉及诉讼等。

  后续偿债主要方法:努力筹措资金,偿债保障措施落实,同时加强自身经营,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完善信息披露工作。

  2.8、东方金钰(600086)

  发行人东方金钰为民营企业,截至2019年7月19日,东方金钰共涉入1起债券违约事件。公司应于2019年3月18日兑付17金钰债利息,因公司流动资金紧张,截至利息兑付日终,公司未能按照约定筹措足额兑付资金。

  截至2019年7月19日,公司违约债券处于拖欠状态,除违约债以外公司无存续债券。

  债券违约前的重大事项有:债券评级调低;业绩预亏;股票质押等。

  后续偿债主要方法:努力筹措资金,偿债保障措施落实,同时加强自身经营,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完善信息披露工作。

  2.9、胜通集团

  发行人胜通集团为民营企业,截至2019年7月19日,胜通集团共涉入9起债券违约事件。2019年3月7日,公司向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法院申请重整。2019年3月19日,公司公告称存续的9只债券因进入重整程序导致违约。

  截至2019年7月19日,公司违约债券处于拖欠状态,除违约债以外公司无存续债券。

  债券违约前的重大事项有:主体评级调低;重大债务诉讼;公司重整等。

  后续偿债主要方法:努力筹措资金,偿债保障措施落实,同时加强自身经营,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完善信息披露工作。

  2.10、三胞集团

  发行人三胞集团为民营企业,截至2019年7月19日,三胞集团共涉入4起债券违约事件。公司未能于2019年3月19日兑付“12三胞债”本息。随后16三胞02(私募债)、16三胞02(一般公司债)、16三胞03等三只债券陆续违约。

  截至2019年7月19日,公司违约债券已向银行账户拨款1.86亿元,但仍处于拖欠状态,除违约债以外公司存续债券有5只,债券余额41.97亿元。

  债券违约前的重大事项有:主体评级调低;股份司法冻结;资产出售等。

  后续偿债主要方法:努力筹措资金,偿债保障措施落实,同时加强自身经营,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完善信息披露工作。

  2.11、天翔环境

  发行人天翔环境为民营企业,截至2019年7月19日,天翔环境共涉入1起债券违约事件。公司应于2019年3月25日兑付16天翔01本息,因公司流动资金紧张,截至本息兑付日终,公司未能按照约定筹措足额兑付资金。

  截至2019年7月19日,公司违约债券处于拖欠状态,除违约债以外公司无存续债券。

  债券违约前的重大事项有:对外收购;质押股份触及平仓线;业绩亏损等。

  后续偿债主要方法:努力筹措资金,偿债保障措施落实,同时加强自身经营,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完善信息披露工作。

  2.12、天宝食品

  发行人天宝食品为民营企业,截至2019年7月19日,天宝食品共涉入1起债券违约事件。公司应于2019年4月9日兑付“17天宝01”本息,因公司流动资金紧张,截至本息兑付日终,公司未能按照约定筹措足额兑付资金。

  截至2019年7月19日,公司违约债券处于拖欠状态,除违约债以外公司无存续债券。

  债券违约前的重大事项有:股份冻结;重大诉讼;债券评级下降等。

  后续偿债主要方法:努力筹措资金,偿债保障措施落实,同时加强自身经营,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完善信息披露工作。

  2.13、中民投

  发行人中民投为民营企业,截至2019年7月19日,中民投共涉入4起债券违约事件。公司应于2019年4月8日兑付16民生投资PPN002本息,公司流动资金紧张,截至本息兑付日终未能按照约定筹措足额兑付资金。随后18民生投资SCP004本息于2019年4月22日到期应付,公司延迟2日后于2019年4月24日完成本息的兑付。此外,应于2019年5月28日兑付的18民生投资SCP005本息于2019年5月30日完成本息的兑付。而应于2019年7月18日兑付18民生投资SCP007本息,于2019年7月18日完成部分本息的兑付。截至2019年7月19日,公司两只实质性违约的债券仍处于拖欠状态,除违约债以外公司存续债券有8只,共111.05亿元(不含已回售的本金)。

  债券违约前的重大事项有:借款超上年末净资产20%;人事变动;出售转让标的公司等。

  后续偿债主要方法:努力筹措资金,偿债保障措施落实,同时加强自身经营,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完善信息披露工作。

  2.14、云南中小企业(集合)

  发行人云南中小企业为集合企业,包括了维和药业,普尔顿,积大制药,川金诺,天浩股份,锦苑花卉。截至2019年7月19日,云南中小企业共涉入1起债券违约事件。发行人应于2019年4月22日兑付13云中小债本息,因经营不善,维和药业公司、天浩金属公司无法按时支付13云中小债本金及利息,昆明产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其代偿13云中小债本息合计1.15亿元。

  截至2019年7月19日,公司违约债券已完成兑付,除违约债以外公司无存续债券。

  债券违约前的重大事项有:人事变动;担保人代偿等。

  2.15、中信国安(000839)

  发行人中信国安为公众企业,截至2019年7月19日,中信国安共涉入2起债券违约事件。公司应于2019年4月28日兑付15中信国安MTN001利息,公司因流动资金紧张未能按照约定筹措足额兑付资金。公司应于2019年6月27日兑付18中信国安MTN001利息,公司流动资金紧张,截至本息兑付日终,公司未能按照约定筹措足额兑付资金。

  截至2019年7月19日,公司违约债券处于拖欠状态,除违约债以外公司存续债券有6只,共108亿元。

  债券违约前的重大事项有:主体评级下降;所持股权被司法冻结等。

  2.16、金洲慈航

  发行人金洲慈航为民营企业,截至2019年7月19日,公司共涉入1起债券违约事件。公司应于2019年5月15日兑付17金洲01回售款和利息,公司流动资金紧张,未能按照约定筹措足额兑付资金。

  截至2019年7月19日,公司违约债券处于拖欠状态,除违约债以外公司无存续债券。

  债券违约前的重大事项有:主体评级下降;业绩预亏等。

  2.17、腾邦集团

  发行人腾邦集团为民营企业,截至2019年7月19日,腾邦集团共涉入1起债券违约事件。公司未能于2019年6月10日足额支付17腾邦01的2019年度利息,涉及利息资金11250万元,构成实质违约。

  截至2019年7月19日,公司违约债券处于拖欠状态,除违约债以外公司存续债券有1只,共2亿元。

  债券违约前的重大事项有:主体评级下降等。

  后续偿债主要方法:努力筹措资金,偿债保障措施落实,同时加强自身经营,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完善信息披露工作。

  2.18、丰盛集团

  发行人丰盛集团为民营企业,截至2019年7月19日,丰盛集团共涉入1起债券违约事件。公司应于2019年6月17日兑付17丰盛02回售金额和利息,涉及本息额总计3.21亿元,因流动资金紧张公司未能按照约定筹措足额兑付资金。

  截至2019年7月19日,公司违约债券处于拖欠状态,除违约债以外公司存续债券有9只,共62亿元(不含已回售的本金)。

  债券违约前的重大事项有:主体评级下降;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变更等。

  后续偿债主要方法:努力筹措资金,偿债保障措施落实,同时加强自身经营,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完善信息披露工作。

  2.19、北讯集团

  发行人北讯集团为民营企业,截至2019年7月19日,北讯集团共涉入2起债券违约事件。公司应于2019年6月25日兑付18北迅03利息,公司流动资金紧张未能按照约定筹措足额兑付资金。随后18北讯04于2019年7月16日实质性违约。

  截至2019年7月19日,公司违约债券处于拖欠状态,除违约债以外公司存续债券有1只,共7亿元。

  债券违约前的重大事项有:主体评级下降等。

  后续偿债主要方法:努力筹措资金,偿债保障措施落实,同时加强自身经营,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完善信息披露工作。

  2.20、大富配天投资

  发行人大富配天投资为民营企业,截至2019年7月19日,大富配天投资共涉入1起债券违约事件。公司未能于2019年7月12日兑付16配投01本金和利息,构成实质性违约。

  截至2019年7月19日,公司违约债券处于拖欠状态,除违约债以外公司存续债券有1只,共2.03亿元。

  债券违约前的重大事项有:主体评级下降等。

  后续偿债主要方法:努力筹措资金,偿债保障措施落实,同时加强自身经营,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完善信息披露工作。

  2.21、精功集团

  发行人精功集团为民营企业,截至2019年7月19日,精功集团共涉入1起债券违约事件。公司应于2019年7月15日兑付18精功SCP003利息,公司流动资金紧张,未能按照约定筹措足额兑付资金。

  截至2019年7月19日,公司违约债券处于拖欠状态,除违约债以外公司除违约债有存续债券10只,共51亿元。

  债券违约前的重大事项有:股份冻结;资产冻结等。

  后续偿债主要方法:努力筹措资金,偿债保障措施落实,同时加强自身经营,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完善信息披露工作。

  2.22、安徽外经

  发行人安徽外经为民营企业,截至2019年7月19日,安徽外经共涉入1起债券违约事件。公司应于2019年7月15日兑付16皖经02回售款和利息,由于发行人融资计划均未如期实现,目前融资进度缓慢,金融机构融资、境内外资产处里等均无实质进展,截至本息兑付日终未能按照约定筹措足额兑付资金。

  截至2019年7月19日,公司违约债券处于拖欠状态,除违约债以外公司除违约债有存续债券6只,共43.74亿元。

  债券违约前的重大事项有:主体评级下降等。

  后续偿债主要方法:努力筹措资金,偿债保障措施落实,同时加强自身经营,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完善信息披露工作。

  3、风险提示

  1. 警惕金融监管高于预期;

  2. 警惕近月包商银行事件对市场造成的扰动;

  3. 警惕宽信用传导不及预期;

  4. 前期已存在明显瑕疵的主体后续违约的概率仍高,警惕该类主体的违约风险,以及违约后对市场造成的负面冲击。

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EBS固收研究。文章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和讯网立场。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

(责任编辑:张洋 HN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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