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调整前适用票面利率:6.80%
调整后适用票面利率:7.80%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度
公司债券(第二期)
2.债券简称:16信威02
3.债券代码:136418
4.债券期限及利率: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6.80%,附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二年末、第四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发行规模:人民币5亿元,当前余额人民币5亿元。
6.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即每张人民币100元。
7.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8.起息日:2016年4月27日
9.付息日: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4月27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若债券持有人在第2年末行使回售权,所回售债券的本金加第2年的利息在投资者回售支付日2018年4月27日一起支付(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付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若债券持有人在第4年末行使回售权,所回售债券的本金加第4年的利息在投资者回售支付日2020年4月27日一起支付(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付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0.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4月2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但若债券持有人在第2年末行使回售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8年4月27日;若债券持有人在第4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4月2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11.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分别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2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3年的票面利率,以及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4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1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在本期债券第2个和第4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
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2.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2个和第4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公告日期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本期债券第2个和第4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3.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4.信用级别:经大公国际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15.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6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6.登记、托管、代理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二、票面利率调整情况
1.根据《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度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16信威02”的发行人有权分别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2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3年的票面利率,以及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4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1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在本期债券第2个和第4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
2.本期债券在存续期第2年内票面利率6.80%,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2年末,根据当前市场环境,发行人选择上调票面利率,即后三个计息年度(2018年4月27日至2021年4月26日)的票面利率为7.80%。
三、相关机构
1.发行人: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
中关村(
000931,
股吧)软件园7号楼
联系人:何于洋
电话:010-62802251
传真:010-62802299
邮政编码:100193
2.主承销商: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园路18号中国金融信息中心10楼
联系人:吴浩宇
电话:021-38677394
传真:021-50873521
邮政编码:200120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
陆家嘴(
600663,
股吧)东路166号中国
保险大厦3层
联系人:徐瑛
电话:021-68870114
传真:021-68870064
邮政编码:200120
特此公告。
(责任编辑: HN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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