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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进入重整程序,北大方正到期债券不会兑付

2020-02-22 14:44:13 和讯名家 

  21世纪经济报道 杨智锦 上海报道

  按照安排,今天(2月21日)是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北大方正)债券“19方正SCP002”的到期日,到期规模20亿。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因北大方正已进入重整程序,因此不会提前清偿单一债务,所以不会兑付今天到期的超短融。此外,设置有交叉性违约条款的债券也不视为违约。

  此前的2月18日,北大方正公告称,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通知,北京银行(601169,股吧)以公司未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不具备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申请法院对发行人进行重整。

  2月19日,北大方正公告称,已于当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0)京01破申42号《民事裁决书》及(2020)京01破申13号《决定书》。北京一中院裁定,受理北京银行提出的对北大方正进行重整的申请,指定北大方正清算组担任北大方正管理人,北大方正清算组由人民银行、教育部、相关金融监管机构和北京市有关职能部门等组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第四十六条则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培明表示,破产申请被法院受理后,企业所有的债务都加速到期,所有债务人都可以向清算组申报对企业的债务,交叉性条款是否触发不影响债权申报。同时,申请被受理后,公司对债务的偿付必须公平公正,不能单独提前偿付某一笔债务。“要分钱就一起分钱,而且同组债权人要按照同一个比例。”

  法院受理北大方正重整

  2月19日,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方正集团”)公告,方正集团于2月19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0)京01破申42号《民事裁定书》及(2020)京01破13号《决定书》。

  根据《民事裁定书》《决定书》,北京一中院裁定受理北京银行提出的对方正集团进行重整的申请,指定方正集团清算组担任方正集团管理人,方正集团清算组由人民银行、教育部、相关金融监管机构和北京市有关职能部门等组成。

  同时,方正证券(601901,股吧)公告称,方正集团和方正产控合计持有公司29.29%的股份。方正集团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进入重整程序,可能对本公司股权结构等产生重大影响。

  昨晚,方正集团公告称,债权人北京银行以方正集团未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不具备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申请法院对方正集团进行重整。旗下4家A股上市公司方正科技(600601,股吧)、中国高科(600730,股吧)、方正证券、北大医药(000788,股吧)也发布了方正集团被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方正集团由北京大学于1986年投资创办,截至2019年9月末总资产3657亿元,2019年1-9月净亏损24.7亿元。

  旗下有6家上市公司,包括北大资源、方正科技、中国高科、方正控股、方正证券、北大医药。

  去年12月2日,方正集团所发行的超短融“19方正SCP002”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息,为其首次债券违约。北大方正集团随后公告称,持有人会议表决同意延期支付超短融“19方正SCP002”本金,兑付日变更为2020年2月21日,期间利息按照原利率4.94%计息。

  翌日12月3日,方正证券在公告中称,经该公司向方正集团书面函证,按照中央关于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的相关部署,北大资产拟为方正集团引入大型央企作为战略投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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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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