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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债公司债进入注册制时代信用债开启新一轮增长期

2020-03-03 02:35:52 21世纪经济报道 

中国信用债市场已进入新时代。

3月1日,新《证券法》正式生效,国家发改委、证监会同时发文称,企业债公司债将实行注册制。两部委的发行新规,均延续了新《证券法》的要求,债券发行取消了“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40%”的规定。

企业债、公司债是构成信用债的重要主体。记者根据Wind统计,截至2月末非金融企业发行的信用债(企业债、公司债、短融、中票、PPN)存量余额20.65万亿,其中企业债2.3万亿,公司债7.1万亿。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了解到,本次发行机制改革将使发债效率提升,缩短发债周期。另一方面,将助推信用债市场开启新一轮的增长期,其中企业债发行规模可能回升更大,一定程度上助力宽信用、稳增长。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改革后发改委监管的企业债、证监会监管的公司债与交易商协会(央行)监管的中票、短融、PPN的发行机制趋同,债市的统一监管再进一步。

“(企业债、公司债)注册制的推出标志着债券市场发展进入新的历史阶段。”东方金诚研究发展部技术副总监张伊君表示,“不同券种注册标准逐步趋同,和债券市场统一执法机制的落地,将共同推动债券市场的统一化程度进一步提升。”

市场亦反馈迅速。3月2日,由中信证券(600030,股吧)主承销的中国中煤能源(601898,股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注册材料已成功提交上交所并获受理,成为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迎来注册制后首单获受理的公司债券项目。同日,中债登亦开展企业债券受理工作。

信用债发行规模将上升

近年来信用债市场的格局已悄然生变。交易商协会监管的中票、短融、PPN年发行规模一直维持在5万亿左右;证监会监管的公司债2015年异军突起,当年发行规模增至2.7万亿,此后回落至年发行规模1-2万亿之间;发改委监管的企业债年发行规模从2016年的6000亿下降至2019年的3000亿左右。

“企业债实行核准制,发行效率相对较低,对项目的要求又高,这几年已不是券商的主要着力点,因此2015年来发改委企业债发行规模日趋萎缩。”北京某中型券商投行部人士表示。

3月1日,国家发改委、证监会同时发文通知,将企业债、公开发行的公司债改为注册制。上交所、深交所亦下发相关通知,明确相关事项。如深交所明确,注册制实施后,不再区分“大小公募”债券,所有拟在深交所上市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均由深交所受理、审核,审核通过后报送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同时,还明确公司债不再执行暂停上市制度。

随着此次注册制改革的实施,公司债、企业债发行制度的市场化程度将进一步提升。比如债券发行效率将大幅提升,发债周期将明显缩短。市场人士预计,实行核准制之时,企业债券发行一般需要2个月到6个月不等的时间,个别可能会更长。但推行注册制之后,所用时间可能压缩至2周到2个月。

前述券商投行人士称,几类券种中企业债审核流程较为繁琐,因此之前一部分准备发企业债的企业会选择发公司债或者中票,但本次注册制改革后中间环节减少、效率提升,企业债的发行规模有望明显增加。

中金证券固收分析王海波表示,虽然此次企业债和公司债同时实施注册制,但企业债的改革力度相对更大,取消省级发改委转报环节之后,申报环节也大大缩短,短期内企业债发行有望扩容。由于企业债发行人绝大多数是城投,整体有利于城投的再融资。

一些细节也值得关注。2014年版的《证券法》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等条件,但新修订的《证券法》删除了这一规定。本次发改委企业债、证监会公司债的发行新规,均延续了新证券法的发行条件,取消了这一规定。

“为了符合这一规定,之前发债各种腾挪。比如交易所的额度认定包含公募公司债和企业债,但不考虑私募公司债和协会品种。因此有时为了不突破交易所认定的40%比例,就会发中票去规避。”前述券商投行人士称,“现在这条取消之后,发行额度不再受到限制。”

广发证券测算称,目前累计债券余额/净资产大于35%的主体有48家。删除主体评级为A+及AA-的公司后,还剩31家。这些主体有望在短期内受益,拉长时间来看,受益主体将不断增加。

一些市场人士也担心,一些低评级(AA以下)主体仍难以发债。张伊君称,如注册条件进一步放宽信用等级限制,那么信用结构性分层将常态化。换言之,更多不同类型的企业有望通过债券市场直接融资,债券定价将更趋于市场化,高收益债市场也将加速形成。

“这一改革也是‘宽信用’政策的延续,从融资端刺激信用扩张,有效改善债券融资过度萎缩的困境。”光大证券(601788,股吧)首席固收分析师张旭称,“同时增加融资供给亦是稳投资的重要抓手,未来随着信用债发行的增多,一定程度上也能改善实体经济融资环境。”

债市统一监管再进一步

在此之前,交易商协会(央行)监管的中票、短融、PPN等债务融资工具已实行注册制,企业债、公司债实行注册制改革后,三者的发行机制趋同,债市统一监管再进一步。

长期以来,中国债市存在市场分割的局面,业内称之为“九龙治水”。市场分为银行间市场与交易所市场,不同的债券品种则由人民银行、发改委、证监会等多个部委分别监管,不同的监管模式也产生了差异化的业务标准,增加了金融机构之间竞争的不公平,同时也产生了很多监管套利。

2017年7月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后,债券监管部门的协调监管工作开始变得更加有效。2018年8月,国务院金融委召开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专题会议,首度提出“建立统一管理和协调发展的债券市场”。两年来,随着债券信用评级行业互联互通、债券市场统一执法等措施的推出,债券市场统一监管已经形成大致框架。

对于本次注册制改革,张伊君认为,不同券种注册标准逐步趋同,和债券市场统一执法机制的落地,将共同推动债券市场的统一化程度进一步提升。

张伊君表示,债券注册制加速推动多层次信用债市场的成型。在信用分层常态化下,不同层级的发行人如何进行分类注册,如何针对各自的信用风险特征探索交易机制的完善,尤其是违约债券交易机制的完善,还将是监管机构和市场参与各方的共同任务。

(责任编辑:张洋 HN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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