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债券 RENSHIZHAIQUAN

一、常用名词解释

分类篇

记账式国债

记账式债券是指没有实物形态的票券,投资者持有的国债登记于证券账户中,投资者仅取得收据或对账单以证实其所有权的一种国债。在我国,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已为证券投资者建立电脑证券账户,因此,可以利用证券交易所的系统来发行债券。我国近年来通过沪、深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发行和交易的记账式国债就是这方面的实例。如果投资者进行记账式债券的买卖,就必须在证券交易所设立账户。所以,记账式国债又称无纸化国债。

凭证式国债

凭证式债券的形式是一种债权人认购债券的收款凭证,而不是债券发行人制定的标准格式的债券。我国近年通过银行系统发行的凭证式国债,券面上不印制票面金额(而是根据认购者的认购额填写实际的缴款金额),是一种国家储蓄债,可记名、挂失,以“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记录债权,不能上市流通,从购买之日起计息。在持有期内,持券人如果遇到特殊情况,需要提取现金,可以到购买网点提前兑取。提前兑取时,除偿还本金外,利息按实际持有天数及相应的利率档次计算,经办机构按兑付本金的0.2%收取手续费。

无记名式国债

无记名式国债是一种票面上不记载债权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的债券,通常以实物券形式出现,又称实物券或国库券。实物债券是一种具有标准格式实物券面的债券。在标准格式的债券券面上,一般印有债券面额、债券利率、债券期限、债券发行人全称、还本付息方式等各种债券票面要素。有时,债券利率、债券期限等要素也可以通过公告向社会公布,而不再在债券券面上注明。

柜台国债

国债柜台交易,主要是指柜台记帐式国债交易,是指银行通过营业网点(含电子银行系统)与投资人进行债券买卖,并办理相关托管与结算等业务的行为。此业务于2002年6月3日推出。

储蓄国债

所谓储蓄国债,是政府面向个人投资者发行、以吸收个人储蓄资金为目的,满足长期储蓄性投资需求的不可流通记名国债品种。

国债回购交易

国债回购交易是指证券买卖双方在成交同时就约定于未来某一时间以某一价格双方再进行反向成交的交易,是一种以有价证券为抵押品拆借资金的信用行为。其实质内容是:证券的持有方(融资者、资金需求方)以持有的证券作抵押,获得一定期限内的资金使用权,期满后则须归还借贷的资金,并按约定支付一定的利息;而资金的贷出方(融券方、资金供应方)则暂时放弃相应资金的使用权,从而获得融资方的证券抵押权,并于回购期满时归还对方抵押的证券,收回融出资金并获得一定利息。

企业债券

企业债券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为筹集生产与建设资金,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债务凭证。在中国,企业债券泛指各种所有制企业发行的债券。在西方国家,由于只有股份公司才能发行企业债券,企业债券即公司债券,它包括的范围较广,如可转换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等。

可转换公司债

可转换公司债是指发行人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成股份的公司债券。这种债券享受转换特权,在转换前是公司债形式,转换后相当于增发了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兼有债权和股权的双重性质。

金融债券

金融债券是指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很大部分靠吸收存款,但有时它们为改变资产负债结构或者用于某种特定用途,也有可能发行债券以增加资金来源。

国际债券

国际债券是一种在国际上直接融通资金的金融工具,是一国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或国际性组织为筹集中长期资金而在国外金融市场发行的,以外国货币为面值币种的债券。国际债券的发行者与发行地不在同一个国家,因此债券的债务人和债权人也分属不同的国家。

央行票据

一、央行票据的概念

  

央行票据即中央银行票据,是中央银行为调节商业银行超额准备金而向商业银行发行的短期债务凭证,其实质是中央银行债券。之所以叫"中央银行票据",是为了突出其短期性特点(从已发行的央行票据来看,期限最短的3个月,最长的也只有1年)。但央行票据与金融市场各发债主体发行的债券具有根本的区别:各发债主体发行的债券是一种筹集资金的手段,其目的是为了筹集资金,即增加可用资金;而中央银行发行的央行票据是中央银行调节基础货币的一项货币政策工具,目的是减少商业银行可贷资金量。商业银行在支付认购央行票据的款项后,其直接结果就是可贷资金量的减少。

  

中央银行票据在我国并不是一个全新的东西。1993年,人行就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融资券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当年发行了两期融资券,总金额200亿元。1995年,央行开始试办债券市场公开市场业务。为弥补手持国债数额过少的不足,央行也曾将融资券作为一种重要的补充性工具。因此,发行中央银行融资券一直是央行公开市场操作的一种重要工具。

  

2002年6月24日,为增加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工具,扩大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品种,央行将2002年6月25日至9月24日进行的公开市场业务操作的91天、182天、364天的未到期正回购品种转换为相同期限的中央银行票据,转换后的中央银行票据共19只,总量为1937.5亿元。2003年4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正式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发行了金额50亿元、期限为6个月的中央银行票据。4月28日,央行发布了今年第六号《公开市场业务公告》,决定自4月29日起暂停每周二和周四的正回购操作。近期固定于每周二发行中央银行票据,中央银行票据开始成为货币政策日常操作的一项重要工具。

  

二、央行票据的发行与流通

  

央行票据由中国人民银行在银行间市场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债券发行系统发行,其发行的对象是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目前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有43家,其成员均为商业银行。央行票据采用价格招标的方式贴现发行,在已发行的34期央行票据中,有19期除竞争性招标外,同时向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等9家双边报价商通过非竞争性招标方式配售。由于央行票据发行不设分销,其它投资者只能在二级市场投资。

  

今年4月22日以来,央行共发行中央银行票据34期,发行量达到4450亿元,加上未到期的正回购转换的19期中央银行票据,央行共发行中央银行票据53期,累计发行量达到6387.5亿元,余额4100亿元。随着大量央行票据和正回购到期,预计央行票据的发行还将升温。

  

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发行的其它债券品种一样,央行票据发行后也可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市流通,银行间市场投资者均可像投资其它债券品种一样参与央行票据的交易。央行票据的交易方式为现券交易和回购,同时作为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业务回购操作工具。央行票据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市流通和作为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业务回购操作工具的时间为"T+2",即发行日的第三个工作日。通过配售方式购买央行票据的双边报价商必须将央行票据作为双边报价券种,在交易时同时连续报出现券买、卖双边价格,以提高其流动性。央行票据由于其流动性优势受到了投资者的普遍欢迎。从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来看,在银行间市场7月份的现券交易中,央行票据成交量达到2260.04亿元,占当月现券总成交量的48.38%,接近国债现券交易量的半壁江山。

  

三、央行票据的作用

  

1、丰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工具,弥补公开市场操作的现券不足

  

自1998年5月人民银行恢复公开市场业务操作以来,主要以国债等信用级别高的债券为操作对象,但无论是正回购还是现券买断,都受到央行实际持券量的影响,使公开市场操作的灵活性受到了较大的限制。央行票据的发行,改变了以往只有债券这一种操作工具的状况,增加了央行对操作工具的选择余地。同时,现有国债和金融债期限均以中长期为主,缺少短期品种,央行公开市场以现有品种为操作对象容易对中长期利率产生较大影响,而对短期利率影响有限。引入中央银行票据后,央行可以利用票据或回购及其组合,进行"余额控制、双向操作",对中央银行票据进行滚动操作,增加了公开市场操作的灵活性和针对性,增强了执行货币政策的效果。

  

2、为市场提供基准利率

  

国际上一般采用短期的国债收益率作为该国基准利率。但从我国的情况来看,财政部发行的国债绝大多数是三年期以上的,短期国债市场存量极少。在财政部尚无法形成短期国债滚动发行制度的前提下,由央行发行票据,在解决公开市场操作工具不足的同时,利用设置票据期限可以完善市场利率结构,形成市场基准利率。

  

3、推动货币市场的发展

  

目前,我国货币市场的工具很少,由于缺少短期的货币市场工具,众多机构投资者只能去追逐长期债券,带来债券市场的长期利率风险。央行票据的发行将改变货币市场基本没有短期工具的现状,为机构投资者灵活调剂手中的头寸、减轻短期资金压力提供重要工具。

短期融资券

短期融资券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依照《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券 市场发行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引入短期融资券是金融市场改革和发展的重大举措。短期融资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有利于改变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比例失调的状况,有利于完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有利于维护金融整体稳定,有利于促进金融市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术语篇:

债券面值

债券面值,是指债券发行时所设定的票面金额,它代表着发行人借入并承诺于未来某一特定日期(如债券到期日),偿付给债券持有人的金额。

当然,债券面值和投资者购买国债而借给债券发行人的总金额是不同的。实际上,这是投资债券的本金而不是债券面值。

目前,我国发行的债券,一般是每张面额为100元,10 000元的本金就可以买10张债券(这种情况出现只适用于平价发行,溢价发行和折价发行则另作别论。三种发行价格之间的区别将在下一章专门讨论)。这里的"每张面额100元",就可以理解为债券的面值。在进行债券交易时,通过统计某种债券交易的数量,可以清楚地表明债券的交易金额。

在债券的票面价值中,首先要规定票面价值的币种,即以何种货币作为债券价值的计量标准。确定币种主要考虑债券的发行对象。一般来说,在国内发行的债券通常以本国本位货币作为面值的计量单位;在国际金融市场筹资,则通常以债券发行地所在国家或地区的货币或以国际上通用的货币为计量标准。

此外,确定币种还应考虑债券发行者本身对币种的需要。币种确定后,还要规定债券的票面金额。票面金额的大小不同,可以适应不同的投资对象,同时也会产生不同的发行成本。票面金额定得较小,有利于小额投资者购买,持有者分布面广,但债券本身的印刷及发行工作量大,费用可能较高;票面金额定得较大,有利于少数大额投资者认购,且印刷费用等也会相应减少,但却使小额投资者无法参与。因此,债券票面金额的确定,也要根据债券的发行对象、市场资金供给情况及债券发行费用等因素综合考虑。

净价交易

净价交易,是指债券现券买卖时,以不含应计利息的价格报价并成交的交易方式,即债券持有期已计利息不计入报价和成交价格中。在进行债券现券交易清算时,买入方除按净价计算的成交价款向卖方支付外,还要向卖方支付应计利息,在债券结算交割单中债券交易净价和应计利息分别列示。目前债券净价交易采取一步到位的办法,即交易系统直接实行净价报价,同时显示债券成交价格和应计利息额,并以两项之和为债券买卖价格;结算系统直接实行净价结算,以债券成交价格与应计利息额之和为债券结算交割价格。净价=全价-应计利息

全价

目前的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都实行净价交易。在净价交易下,现券买卖交易时,以不含应计利息的价格(净价)报价和成交,而在结算时,再采用全价价格,也就是买方除按净价支付成交价款外,还要另向卖方支付应计利息,净价和利息这两项在交割单中分别列示,以便于国债交易的税务处理。全价、净价和应计利息三者关系如下: 全价=净价+应计利息,亦即:结算价格=成交价格+应计利息

债券期限

债券的期限即在债券发行时就确定的债券还本的年限,债券的发行人到期必须偿还本金,债券持有人到期收回本金的权利得到法律的保护。债券按期限的长短可分为长期债券 . 中期债券和短期债券。长期债券期限在 10 年以上,短期债券期限一般在 1 年以内,中期债券的期限则介于二者之间。债券的期限越长,则债券持有者资金周转越慢,在银行利率上升时有可能使投资收益受到影响。债券的期限越长,债券的投资风险也越高,因此要求有较高的收益作为补偿,而收益率高的债券价格也高。所以,为了获取与所遭受的风险相对称的收益,债券的持有人当然对期限长的债券要求较高的收益率,因而长期债券价格一般要高于短期债券的价格。

剩余期限

剩余期限是指债券距离最终还本付息还有多长时间,一般以年为计算单位,其计算公式如下: 剩余期限=(债券最终到期日-交易日)÷365

票面利率

债券的票面利率即债券券面上所载明的利率,在债券到期以前的整个时期都按此利率计算和支付债息。在银行存款利息率不变的前提下,债券的票面利率越高,则债券持有人所获得的债息就越多,所以债券价格也就越高。反之,则越低。

应计天数

起息日或上一理论付息日至结算日的实际天数。

应计利息

应计利息是指自上一利息支付日至买卖结算日产生的利息收入,具体而言,零息债券是指发行起息日至交割日所含利息金额;附息债券是指本付息期起息日至交割日所含利息金额;贴现债券没有票面利率,其应计利息额设为零。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如下(以每百元债券所含利息额列示): 应计利息额=票面利率÷365×已计息天数×100

到期收益率(Yield to Maturity)

到期收益率(YTM)是使债券上得到的所有回报的现值与债券当前价格相等的收益率。它反映了投资者如果以既定的价格投资某个债券,那么按照复利的方式,得到未来各个时期的货币收入的收益率是多少。

持有期收益率

持有期收益率是指从购入到卖出这段特有期限里所能得到的收益率。持有期收益率和到期收益率的差别在于将来值的不同。

修正持久期

修正持久期是衡量价格对收益率变化的敏感度的指标。在市场利率水平发生一定幅度波动时,修正持久期越大的债券,价格波动越大(按百分比计)。

凸性

是对债券价格利率敏感性的二阶估计,是对债券久期利率敏感性的测量。在价格-收益率出现大幅度变动时,它们的波动幅度呈非线性关系。由持久期作出的预测将有所偏离。凸性就是对这个偏离的修正。无论收益率是上升还是下降,凸性所引起的修正都是正的。因此如果修正持久期相同,凸性越大越好。

二、债券的含义及特征

债券有四个方面的含义:

发行人是借入资金的经济主体; 投资者是出借资金的经济主体; 发行人需要在一定时期还本付息; 反映了发行者和投资者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而且是这一关系的法律凭证。

债券具有以下几个基本性质:

债券属于有价证券

一方面,债券反映和代表一定的价值。债券本身有一定的面值,通常它是债券投资者投入资金的量化表现。同时,持有债券可按期取得利息,利息也是债券投资者收益的价值表现。另一方面,债券与其代表的权利联系在一起,拥有债券也就拥有了债券所代表的权利,转让债券也就将债券代表的权利一并转移。

债券是一种虚拟资本债券

尽管债券有面值,代表了一定的财产价值,但它也只是一种虚拟资本,而非真实资本。因为债券的本质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证书,在债权债务关系建立时所投入的资金已被债务人占用,因此,债券是实际运用的真实资本的证书。债券的流动并不意味着它所代表的实际资本也同样流动,且债券是独立于实际资本之外的。

债券是债权的表现

债券代表债券投资者的权利,这种权利不是直接支配财产,也不以资产所有权表现,而是一种债权。拥有债券的人是债权人,债权人不同于财产所有人。以公司为例,在某种意义上,财产所有人可以视作公司的内部构成分子,而债权人是与公司相对立的。债权人除了按期取得本息外,对债务人不能做其他任何干预。

三、债券与其他投资方式的联系与区别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投资的渠道越来越多。在众多的投资方式中,到底选择哪一种最为有利?要正确进行决策,就必须像进入商场购物一样,"货比三家",对各种投资方人追根究底,了解熟悉。如今,储蓄、债券和股票已成"三足鼎立"之势,无论在投资参与人数和投资规模上都有较大的差别。下面我们对这三种投资方式进行一番比较,使大家对它们之间的联系和区别有一个初步了解,同时也进一步加深对债券的认识。

债券和股票的区别

股票是股份公司发给投资者作为投资入股的所有权凭证,购买股票者就成为公司股东,股东凭此取得相应的权益,并承担公司相应的责任与风险。由此可看出,债券与股票同为有价证券,是一种虚拟资本,是经济运行中实际运用的真实资本的证书,都起到募集社会资金,将闲散资金转化为生产和建设资金的作用。同时,股票和债券都可以在市场上流通,投资者通过投资股票和债券都可获得相应的收益。

不过,虽然同为有价证券,债券与股票的区别也是极为明显的。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筹资的性质不同

债券的发行主体可以是政府、金融机构或企业(公司);股票发行主体只能是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证书,反映发行者与投资者之间的资金借贷关系,投资者是债权人,发行债券所筹集的资金列入发行者的负债;而股票是一种所有权证书,反映股票持有人与其所投资的企业之间所有权关系,投资者是公司的股东,发行股票所筹措的资金列入公司的资本(资产)。

由于筹资性质不同,投资者享有的权利不同。债券投资者不能参与发行单位的经营管理活动,只能到期要求发行者还本付息;股票持有人作为公司的股东,有权参加股东大会,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和利润分配,但不能从公司资本中收回本金,不能退股。

(二)存续时限不同

债券作为一种投资是有时间性的,从债券的要素看,它是事先确定期限的有价证券,到一定期限后就要偿还。股票是没有期限的有价证券,企业无需偿还,投资者只能转让不能退股。企业惟一可能偿还股票投资者本金的情况是,如果企业发生破产,并且债务已优先得到偿还,根据资产清算的结果投资者可能得到一部分补偿。相反的,只要发行股票的公司不破产清算,那么股票就永远不会到期偿还。

(三)收益来源不同

前面已经讲过,债券投资者从发行者手中得到的收益是利息收入,债券利息固定,属于公司的成本费用支出,计入公司运作中的财务成本。在进行债券买卖时,投资者还可能得到资本收益。对于大多数债券来说,由于在它们发行时就会定下在什么时间以多高的利率支付利息或者偿还本金,所以投资者在买入这些债券的同时,往往就能够准确地知道,如果自己持有债券到期的话,未来受到现金的时间和数量。相反,卖出这些债券的投资者也会清楚地了解,由于卖出债券而放弃的未来现金收入。由于这一原因,债券投资一直深受固定收入者的喜爱,如领退休金者、公务员等等。

股票投资者作为公司股东,有权参与公司利润分配,得到股息、红利,股息和红利是公司利润的一部分。在股票市场上买卖股票时,投资者还可能得到资本收益。事实上,股票投资者中很大一部分投资的目的并不是着眼于得到股息和红利收入,而是为了得到买卖股票的价差收入,即资本收益。

而且,有过投资股票经历的投资者大都会体会到股票投资的最大特点,就是其价格和股息的不确定性,这也是股票投资的魅力之一。由于股息取决于股份公司的获利情况,这是投资者所无法控制的。而且就算公司获得盈利,是否进行分配也需要召开股东大会来决定,未知因素很多,因此股票价格波动比较频繁。

(四)价值的回归性(recursive)

债券投资的价值回归性,是指债券在到期时,其价值往往是相对固定的,不会随市场的变化而波动。例如,对于贴现债券来说,其到期价值必然等于债券面值;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的到期价值,必然等于面值加上应收利息。

但是股票的投资价值依赖于市场对相关股份公司前景的预期或判断,其价格在很大程度上取决公司的成长性,而不是其股息分配情况。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一个股息支付情况较好的公司,其市盈率也较低。而且从理论上讲,一只股票的价格可以是0到正无穷大之间的任意值。

股票投资的价格计算基于市盈率和该支股票的每股收益,而债券投资的价格计算则是基于该支债券的未来各期现金流以及相对应的贴现率。

※例:两种投资方式的比较

Peter把自己的闲余资金分别投资在股票和债券两个市场,某一个星期一,他发现他持有的一只股票价格上涨到了16元,原因是该股票发行公司的年报显示其每股收益达到了1.00元,Peter根据市场的平均20倍市盈率,判断该股票的价值应该在20元左右,因此选择了继续买进。

当天,一只剩余期限还有5年的固定利率债券的价格涨到了106元,Peter按照固定利率债券到期收益率的计算公式发现这只债券的到期收益率只有2.700%。Peter觉得已经涨到顶了,因此选择了卖出所持有的这支债券。

我们可以看到,股票和债券由于其本质上的区别,其投资策略决定是完全不同的两个过程。

(五)风险性不同

无论是债券还是股票,都有一系列的风险控制措施,如发行时都要符合规定的条件,都要经过严格的审批,证券上市后要定期并及时发布有关公司经营和其他方面重大情况的信息,接受投资者监督。但是债券和股票作为两种不同性质的有价证券,其投资风险差别是很明显的。且不说国债和投资风险相当低的金融债券,即使是公司(企业)债券,其投资风险也要比股票投资风险小得多。主要原因有两个:

1. 债券投资资金作为公司的债务,其本金和利息收入有保障。

企业必须按照规定的条件和期限还本付息。债券利息作为企业的成本,其偿付在股票的股息、红利之前;利息数额事先已经确定,企业无权擅自变更。一般情况下,债券的还本付息不受企业经营状况和盈利数额的影响,即使企业发生破产清算的情况,债务的清偿也先于股票。

股票投资者作为公司股东,其股息和红利属于公司的利润。因此,股息与红利的多少事先无法确定,其数额不仅直接取决于公司经营状况和盈利情况,而且还取决于公司的分配政策。如果企业清算,股票持有人只有待债券持有人及其他债权人的债务充分清偿后,才能就剩余资产进行分配,很难得到全部补偿。

2. 债券和股票在二级市场上的价格同样会受各种因素的影响,但二者波动的程度不同。

一般来说,债券由于其偿还期限固定,最终收益固定,因此其市场价格也相对稳定。二级市场上债券价格的最低点和最高点始终不会远离其发行价和兑付价这个区间,价格每天上下波动的范围也比较小,大都不会超过五元。正因为如此,债券“炒作”的周期要比股票长,“炒作”的风险也要比股票小得多。

股票价格的波动比债券要剧烈得多,其价格对各种“消息”极度敏感。不仅公司的经营状况直接引起股价的波动,而且宏观经济形势、市场供求状况、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甚至一些空穴来风的“小道消息”也能引发股市的大起大落,因此股票市场价格涨落频繁,变动幅度大。这种特点对投机者有极大的吸引力,投机的加剧又使股市波动加剧。因此,股票炒作的风险极大,股市也成为“冒险家的乐园”。

联系股票投资的风险性,我们来谈谈股票投资的收益。高风险应当是与高收益联系在一起的,因此从理论上说,投资股票的收益也应当比投资债券收益高。但这是从市场预期收益率来说的,对于每个投资者则不尽然,特别是在我国股市尚不成熟的情况下。

债券投资与储蓄的比较

(一)债券与储蓄的相似之处

1. 债券与储蓄都体现一种债权债务关系。

储蓄是居民将货币的使用权暂时让渡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信用行为,资金的让渡者是债权人,而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是债务人。债券投资则是投资者将资金的使用权暂时让渡给债券发行人的信用行为,债券发行人即债务人是政府、金融机构或企业。

2. 到期后都要归还本金。

债券和储蓄存款(活期存款除外)都有规定的期限,到期后归还本金。

3. 都能够获得预期利息收益。

债券和储蓄存款都可事先确定适用利率或计算方法,到期后取得规定的利息收入。

(二)债券投资与储蓄存款的区别

1. 安全性不同。

债券投资的债务人是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而储蓄存款债务人是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债务人的不同使二者安全性存在差异。从整体上看,储蓄存款安全性高于债券。

我国银行信用程度很高,有国家和中国人民银行严格的监管及自身的风险防范预警机制,银行倒闭的风险极小,所以,银行存款是安全、可靠的一种资金增值方式(当然,对于一些机构的违规高息揽存的安全性应另当别论)。

债券的安全性与其发行主体有密切关系。一般来说,政府债券因为其发行人是政府,以财政作担保,所以其安全性最高。金融债券的发行基础是银行信用,其安全性与储蓄存款基本相同。而企业债券发行者为各类企业,数量众多而不同企业的资金实力、经营状况不同,其安全性相对较差,投资者要承担因企业亏损、破产而不能及时或按规定条件还本付息的风险。当然,企业债券的风险得到了严格的控制。我国对企业债券的发行有相应的规章制度、限制措施,一般是规模较大和资信级别较高的公司或企业,经过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才准予发行。例如,我国发行的电力、铁路、石化等企业债券,风险是相当小的,其利率也相对较高。尽管如此,投资者购买债券时,树立风险意识是非常重要的。

2. 期限不同。

储蓄存款的期限通常较短,定期存款期限最长为8年,而债券虽也有1年内的短期债券但多数期限较长,有的达几十年。我国近年来债券发行比较频繁,品种多样,长、中、短期相结合,适应了投资者不同期限的投资需要。

3. 流动性不同。

前面已经讲过,流动性即投资工具在短期内不受损失地变为现金的能力。活期存款流动性非常强,随时可以到银行转化为现金;但定期存款则缺乏流动性,储户若急需现金将未到期的定期存款提前支取时,不管需要多少,全部存款只能一次性支取,并按照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存款越多,期限越长,利息的损失越大。债券具有较强的流动性。债券投资者若急需现金,可以根据需要的多少将手中持有的债券在市场上进行转让,转让价格为市场价格,债券按规定利率和已持有期限应计而尚未支取的利息收入已包含在市场价格之中。当然,债券的流动性依赖于一个比较完善、成熟和发达的债券市场,也与债券本身的质量相关。一般来说,国债具有非常强的流动性,金融债券和上市公司债券流动性也较强。

4. 收益性不同。

储蓄存款的收益是利息收入。我国目前的利率是由中央银行统一规定的,期限越长,利率越高。存款时每笔存款的利率即已确定,因此可以精确地确定可以得到的利息收入。存款利率如遇利率调整,除活期存款外,不会发生改变。

债券投资收益的构成相对复杂一些。前面已经论及,债券投资收益最基本的部分是利息收入,但买卖债券时由于价格的变化还可能得到资本收益。若考虑复利,则分期支付利息的附息债券投资收益还应计入利息的再投资收入。

债券的实际利率一般高于同期限的定期存款利率。这里存在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债券融资和银行存款在资金循环中的位置不同。债券融资是资金的最终使用者向最初的资金供应者融资,中间不要经过任何环节,节省了融资成本;而银行存款属于间接融资,资金存入银行以后,必须由银行发放贷款,资金才能到达最终使用者手中,所以资金最初供应者与最终使用者之间存在银行这一中间环节。

债券融资的情况下,资金最终使用产生的利润由使用者和资金提供者两家分割;而间接融资的情况下,资金最终使用产生的利润由资金使用者、银行和资金最初提供者三家分割,银行的存贷款利差一般为3%~4%。上述原因使债券的实际利率高于同期限的存款利率成为可能。另一方面,从市场配置资源的一般要求来说,投资的风险越大,要求的报酬率越高。企业债券的投资风险高于银行存款,因此其投资报酬率即利率也要高于银行存款。

债券与日常资金借贷的联系和区别

这一问题我们只作一个简单说明。两者之间的共同点是明显的,债券和日常资金借贷都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但这种债权债务关系的具体表现并不相同:

1. 债券是一种社会化、公开化的集资手段。

发行债券是将所需筹措的资金总额分成若干票面等值单位在同一时间、以同一条件,向社会各阶层筹措资金,即债券的债务人只有一个,而债权人却成千上万。日常资金借贷所体现的债权债务关系却相对简单,只是单个债务人与单个债权人或数个债权人之间的关系。

2. 日常资金借贷往往是靠个人或公司信用,难免有借而不还的,但债券发行是严格控制的,一般只有信用好的发行人才能发行债券,其偿还是有保障的,所以,相对安全性较高。

3. 债券是一种市场化融资工具。

债券具有流通性,即可以公开转让或在市场买卖。债券在市场上出售后,债权人也就随之转变,借款人只能将债券的持有者看作贷方,并向债券持有者支付利息和本金。

四、债券市场

债券发行市场--一级市场的概述及分类

债券发行一级市场的概述及分类

债券发行市场主要由发行者、认购者和委托承销机构组成。前面我们已经说过,只要具备发行资格,不管是国家、政府机构和金融机构,还是公司、企业和其他法人,都可以通过发行债券来借钱。认购者就是我们投资的人,主要有社会公众团体、企事业法人、证券经营机构、非盈利性机构、外国企事业机构和我们的家庭或个人。委托承销机构就是代发行人办理债券发行和销售业务的中介人,主要有投资银行、证券公司、商业银行和信托投资公司等等。债券的发行方式有公募发行、私募发行和承购包销三种。

国债发行按是否有金融中介机构参与出售的标准来看,有直接发行与间接发行之分,其中间接发行又包括代销、承购包销、招标发行和拍卖发行四种方式。

直接发行,一般指作为发行体的财政部直接将国债券定向发行给特定的机构投资者,也称定向私募发行,采取这种推销方式发行的国债数额一般不太大。而作为国家财政部每次国债发行额较大,如美国每星期仅中长期国债就发行100亿美元,我国每次发行的国债至少也达上百亿元人民币,仅靠发行主体直接推销巨额国债有一定难度,因此使用该种发行方式较为少见。

代销方式,指由国债发行体委托代销者代为向社会出售债券,可以充分利用代销者的网点,但因代销者只是按预定的发行条件,于约定日期内代为推销,代销期终止,若有未销出余额,全部退给发行主体,代销者不承担任何风险与责任,因此,代销方式也有不如人意的地方:

(1)不能保证按当时的供求情况形成合理的发行条件;

(2)推销效率难尽人意;

(3)发行期较长,因为有预约推销期的限制。

所以,代销发行仅适用于证券市场不发达、金融市场秩序不良、机构投资者缺乏承销条件和积极性的情况。

承购包销发行方式,指大宗机构投资者组成承购包销团,按一定条件向财政部承购包销国债,并由其负责在市场上转售,任何未能售出的余额均由承销者包购。这种发行方式的特征是:(1)承购包销的初衷是要求承销者向社会再出售,发行条件的确定,由作为发行体的财政部与承销团达成协议,一切承购手续完成后,国债方能与投资者见面,因而承销者是作为发行主体与投资者间的媒介而存在的;(2)承购包销是用经济手段发行国债的标志,并可用招标方式决定发行条件,是国债发行转向市场化的一种形式。

公开招标发行方式,指作为国债发行体的财政部直接向大宗机构投资者招标,投资者中标认购后,没有再向社会销售的义务,因而中标者即为国债认购者,当然中标者也可以按一定价格向社会再行出售。相对承购包销发行方式,公开招标发行不仅实现了发行者与投资者的直接见面,减少了中间环节,而且使竞争和其他市场机制通过投资者对发行条件的自主选择投标而得以充分体现,有利于形成公平合理的发行条件,也有利于缩短发行期限,提高市场效率,降低发行体的发行成本,是国债发行方式市场化的进一步加深。

拍卖发行方式,指在拍卖市场上,按照例行的经常性的拍卖方式和程序,由发行主体主持,公开向投资者拍卖国债,完全由市场决定国债发行价格与利率。国债的拍卖发行实际是在公开招标发行基础上更加市场化的做法,是国债发行市场高度发展的标志。由于该种发行方式更加科学合理、高效,所以目前西方发达国家的国债发行多采用这种形式。

实际上,不管是什么方式对投资者来说都不重要,在发行市场上认购国债还是需要缴纳手续费。

债券交易市场--二级市场的概述及分类

债券交易二级市场概述及分类

根据市场组织形式,债券流通市场又可进一步分为场内交易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

(一)证券交易所

是专门进行证券买卖的场所,如我国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在证券交易所内买卖债券所形成的市场,就是场内交易市场,这种市场组织形式是债券流通市场的较为规范的形式,交易所作为债券交易的组织者,本身不参加债券的买卖和价格的决定,只是为债券买卖双方创造条件,提供服务,并进行监管。场外交易市场是在证券交易所以外进行证券交易的市场。

(二)柜台市场

为场外交易市场的主体。许多证券经营机构都设有专门的证券柜台,通过柜台进行债券买卖。在柜台交易市场中,证券经营机构既是交易的组织者,又是交易的参与者,此外,场外交易市场还包括银行间交易市场,以及一些机构投资者通过电话、电脑等通讯手段形成的市场等。目前,我国债券流通市场由三部分组成,即沪深证券交易所市场、银行间交易市场和证券经营机构柜台交易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