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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行业监测月报丨6只新发债券级别AA+以上

2019-03-21 16:30:00 和讯名家 

  2019.01.01-2019.01.31债市

  新发债——本期新发行6只债券,共募集资金44.50亿元,发债规模环比上升32.24%;全部为公募发行,共涉及主体6家,主体级别均在AA+以上。

  债市波动——1月,债券市场波动较大的医药行业债券17只,涉及的主体为康美药业(600518)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景峰医药(000908)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誉衡药业(002437)股份有限公司和太安堂(002433)集团有限公司。

  债务到期情况——1月,医药行业到期债券13只,偿还量81.77亿元,其中大公评级到期的医药行业债券为“18威高CP001”和“16威高MTN001”,已按时兑付。

  行业

  行业数据——1月维生素(饲用)价格指数有所下降;成都中药材价格指数小幅下降,药品降价压力较大,利润增速或将下行。

  行业要闻——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

  【点评】《方案》的印发标志着药品集中采购进入落地实施阶段,在国家层面的政策搭建平台已完成,集中采购的主体是11个城市的公立医疗机构和药企,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并在政府组织、监督及管理的同时,最终实现降药价。

  行业要闻——卫健委发布“4+7”中选药品临床配备要求。

  【点评】为推动“4+7”,卫计委推出配套政策,通过多措施保证优先使用中选药品,在实现降药价的同时,保证企业利益。

  企业

  评级调整——本期医药行业无评级调整。

  债务违约——本期医药行业无债务违约。

  监管处罚——瑞康医药(002589)因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完整收到监管处罚。

  【点评】企业应加强高管人员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意识,完善公司治理,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

  一致性评价——复星医药(600196)通过一致性评价。

  【点评】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有望对市场份额和销售额的增长产生积极影响。

  一、本期行业债券市场情况

  (一)新发债券统计

  本期新发6只债券,共募集资金44.50亿元,全部为公募发行,共涉及主体6家,2家主体级别为AAA,4家主体级别为AA+。本期新发债券规模环比上升32.24%。

  截至2019年1月末,医药行业存续企业有86家,存续债券1,933.70亿元。本期新发6只债券,发行总额44.50亿元,发行债券类别涉及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和一般中期票据。本期发债企业包括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本期新发债券数量环比减少14.29%,发债主体数量减少1家;新发债规模环比上升32.24%,增加10.85亿元。

  (二)债市波动

  1月,债券市场波动较大的医药行业债券为“17康美MTN003”等12只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债券、“16景峰01”、“17誉衡药业MTN001”、“16太安01”、“16太安02”和“16太安债”。

  2019年1月5日,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美药业”)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称,康美药业股票于2019年1月2日、2019年1月3日、2019年1月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2019年1月29日,康美药业发布《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称,如康美药业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且依据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康美药业股票将面临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2019年1月,康美药业发行的包括“17康美MTN003”在内的超短融、短融、中票及公司债合计12只债券均出现大幅度下跌,跌幅最小的在20%左右,3只跌幅最大的超过70%。

  2019年1月28日,由于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誉衡药业”)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及存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率高的情况,联合资信发布《关于将誉衡药业继续纳入信用评级观察名单的公告》;1月,誉衡药业发行的“17誉衡药业MTN001”跌幅为10.42%。

  2019年1月,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16景峰01”跌幅为20.37%。

  2019年1月,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安堂”)发行的“16太安01”和“16太安02”增幅分别为19.48%和16.46%,其控股子公司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16太安债”涨幅为14.48%。

  (三)债务到期情况

  1月,医药行业有13只债券到期,总额81.77亿元,涉及上海医药(601607)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威高集团有限公司、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其中大公评级的到期医药行业债券为“18威高CP001”和“16威高MTN001”,均已到期兑付。

  二、本期行业情况

  (一)行业数据

  维生素(饲用)价格指数方面,1月价格指数下降7.53%(2018年12月28日至2019年1月31日),1月31日,国内饲用维生素价格指数为155.90点,相比去年同期下降57.92%。维生素A、维生素E、维生素D3、氯化胆碱、生物素、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B6、维生素B12、维生素K3、肌醇报价均较12月有所下降,其中维生素D3价格较12月下降14.29%;其他维生素品种报价保持稳定。

  成都中药材价格指数方面,1月价格指数小幅下降,较2018年12月下降0.50%,同比下降0.62%,其中三七、黄连、枸杞、茯苓、人参、当归价格较12月有所下降,人参价格较12月下降19.09%;板兰根、山楂片价格较12月有所上升,板兰根较12月价格上升7.54%。

  (二)行业要闻及政策

  要闻1: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

  2019年1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称各试点城市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做好宣传引导和风险防范,确保落实试点各项任务。相关省份要密切跟踪试点落实情况,积极创造条件,给予试点城市支持,并加强指导、监督和考核。(资料来源:新浪网)

  【点评】《方案》的印发标志着药品集中采购进入落地实施阶段,在国家层面的政策搭建平台已完成,集中采购的主体是11个城市的公立医疗机构和药企,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并在政府组织、监督及管理的同时,最终实现降药价。对于药企而言,企业应仿创齐头并进,积极应对市场政策的变化,实现在本轮行业洗牌中自身结构性调整。

  要闻2:卫健委发布“4+7”中选药品临床配备要求。

  2019年1月25日,卫健委发布《关于做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临床配备使用工作的通知》,提出了五大要求:一、高度重视中选药品配备使用工作;二、畅通优先使用中选药品的政策通道;三、提高中选药品的合理使用水平;四、建立完善相关激励机制和绩效考核制度;五、做好中选药品临床使用情况监测。(资料来源:新浪网)

  【点评】目前部分中标药品价格已经低到企业的地板价,如果不能保证合同用量,对药企来说,就很难形成规模效应,降低成本,如果低价药没有利润,将会出现企业不愿生产、药品出现断供等情况。为推动“4+7”,卫计委推出配套政策,通过多措施保证优先使用中选药品,在实现降药价的同时,保证企业利益。

  三、本期企业动态

  (一)评级调整

  1月无评级调整债券。

  (二)债务违约

  1月无债务违约债券。

  (三)企业新闻

  华北制药(600812)高管变更;瑞康医药收到监管处罚;泰瑞制药厂区搬迁;复星医药多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

  高管变更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华北制药于2019年1月31日发布的《关于公司高管辞职的公告》,李喜柱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华北制药总经济师职务,李喜柱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华北制药任何职务,辞职不会影响华北制药的正常生产经营。(资料来源:Wind)

  监管处罚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瑞康医药于2019年1月5日发布的《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山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山东证监局”)在对瑞康医药的现场检查中发现如下问题:瑞康医药从关联方山东瑞祥口腔医院有限公司的借款及瑞康医药向关联方荣成市眼科医院有限公司销售的药品器械款均未在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中披露。山东证监局对瑞康医药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资料来源:Wind)

  厂区搬迁

  宁夏泰瑞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泰瑞制药于2019年1月30日发布的《关于本部厂区搬迁进展的的公告》,泰瑞全资子公司宁夏泰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胜科技”)于2019年1月23日取得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合法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泰胜科技化学原料药、制剂及医药中间体建设项目总投资29.65亿元,该项目的环评、能评及土地证正在有序办理中。(资料来源:Wind)

  一致性评价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复星医药于2019年1月3日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药品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公告》,复星医药控股子公司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关于吲达帕胺片(以下简称“该药品”)的《药品补充申请批件》(批件号:2018B04554),该药品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资料来源:Wind)

  根据复星医药于2019年1月17日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药品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公告》,复星医药控股子公司沈阳红旗制药有限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利福平胶囊(规格:0.3g)(以下简称“此药品”)的《药品补充申请批件》((批件号:2019B00012),此药品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资料来源:Wind)

  根据复星医药于2019年1月26日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药品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公告》,复星医药控股子公司江苏万邦生化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关于格列美脲片的《药品补充申请批件》(批件号:2019B02139、2019B02156),格列美脲片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资料来源:Wind)

  四、报告声明

  本报告分析及建议所依据的信息均来源于公开资料,本公司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也不保证所依据的信息和建议不会发生任何变化。我们已力求报告内容的客观、公正,但文中的观点、结论和建议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提供的信息进行证券投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本公司概不负责。

  本报告版权仅为本公司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和发布。如引用、刊发,需注明出处为大公医药行业小组,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

  文/赵亿锦  赫彤

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大公信用评级。文章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和讯网立场。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

(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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