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授权

注册

债券市场国际化提速 业内人士积极评价银行间市场开放进程

2019-07-22 18:20:16 和讯名家 

  (来文转自新华社、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导

  读

  7月20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宣布11项金融业进一步对外开放的政策措施。主流财经媒体在报道中,对银行间市场开放进程给予积极评价。

  新华社:

  我国信用评级、债券市场开放力度进一步加大

  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20日宣布了11条金融业对外开放措施,包括信用评级、债券市场等诸多领域。对此,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介绍了相关情况。

  外资评级机构业务范围

  进一步扩大

  新宣布的对外开放措施提出,允许外资机构在华开展信用评级业务时,可以对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的所有种类债券评级。

  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认为,推动信用评级对外开放,支持外资评级机构进入中国银行(601988)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开展所有种类债券评级业务,是中国金融市场扩大开放的重大举措。信用评级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基础性制度安排,随着中国金融市场国际化进程不断加快,引入国际信用评级机构在中国开展评级业务,有利于满足国际投资者的多样化需求,也有利于促进中国评级行业评级质量改善,对中国金融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近年来,人民银行会同证监会等相关部门稳步推进信用评级对外开放,境外评级机构的境内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可依法向证监会申请开展境内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并明确信用评级机构注册评价具体程序和要求等。

  2019年1月28日,标普信用评级(中国)有限公司已获准进入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展包含金融机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结构化产品以及境外主体债券在内的全部类别信用评级业务。

  人民银行表示,下一步,将与证监会共同推动评级领域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外资评级机构的业务范围,允许更多符合条件的外资评级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开展全部类别信用评级业务,提升金融业对外开放水平,促进中国金融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允许外资银行开展

  A类主承销业务

  此次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新举措还包括,允许外资机构获得银行间债券市场A类主承销牌照。

  近年来,我国债券市场开放进程不断加快,境外发行人数量日益增多,境外投资人投资显著增长,外资中介机构队伍持续壮大。目前,已有6家外资银行取得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B类主承销和承销业务资格。

  为进一步加大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力度,人民银行指导交易商协会就扩大外资银行业务范围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将允许符合条件的外资银行通过市场评价取得A类主承销业务资格,业务范围从境外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扩展至债务融资工具全部品种。同时,考虑到外资银行境内外母子公司业务联动的特点,将进一步在规则层面加大对外资银行境外母公司的考察力度。该举措正在履行相关程序,近期将正式对市场发布。

  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允许外资银行开展A类主承销业务,有助于进一步丰富外资机构服务国内实体经济的手段,提升其参与我国经济发展的广度与深度,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助于为境内企业发债融资引入更多的境外投资需求,从而为实体经济融通资金、降低成本提供助益,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同时,也有助于向外方分享中国经济发展的成果和机遇,推动经济全球化发展,实现互利共赢。

  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

  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

  近年来,人民银行不断推出并持续优化完善金融市场开放措施。目前,境外投资者可以通过QFII/RQFII、直接入市、债券通等多条渠道入市投资,有效满足了不同投资者的差异化投资需求。

  “但不同渠道相互分割也给同一境外投资主体在市场准入、债券过户、资金划转等方面造成不便。为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提升投资效率,有必要整合不同开放渠道政策要求,打通债券和资金账户。”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说。

  为此,人民银行在充分听取结算代理人、托管人和境外机构投资者意见的基础上,会同外汇管理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问题的通知》,并于2019年5月通过人民银行官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拟于近期发布实施。

  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通知解决了同一境外机构投资者通过不同渠道投资的债券过户、资金划转和重复备案问题,进一步提高了境外投资者入市投资的便利性,体现了金融市场高水平开放的要求。

  上海证券报:

  外资银行有望获得债务融资工具A类主承资格

  债券市场对外开放更进一步

  7月20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宣布进一步扩大金融对外开放的11条措施,其中提到,允许外资机构获得银行间债券市场A类主承销牌照。近日,记者了解到,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力度,人民银行和交易商协会正在研究扩大外资银行业务范围。本次放开的力度大、节奏快、实效高,蹄疾而步稳,有望加速推进银行间市场的国际化进程,在促进双向对外开放的同时进一步深化和巩固金融服务开放、金融市场开放的改革成果。

  外资银行业务范围

  将进一步拓宽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本次放开的力度很大,新方案将允许符合条件的外资银行申请A类主承销业务资格,取得A类主承销业务资格的外资银行的业务范围将扩展至所有债务融资工具产品,不再仅限于非金融企业熊猫债,这是我国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重要措施之一。

  中国建设银行(601939)投资银行部总经理钱理红介绍,“2017年,协会为外资银行创设了B类主承销业务资格,取得资格的外资银行可以开展非金融企业熊猫债的主承销业务,这对当时进入债务融资工具市场时间不长的外资行来说,已经是‘意外之喜’。如今,外资银行能有机会取得A类主承销业务资格,再次体现了银行间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的态度和决心。新方案实施后,外资银行的资格体系将更加完善,包括A类主承销商、B类主承销商和承销商,与中资银行完全一致,这为外资银行逐步深入参与银行间市场提供了循序渐进的业务路径和明确的引导方向,有助于外方进一步参与和推动中国金融全球化、经济全球化进程,共享中国经济发展红利,实现互利共赢。”

  债券市场国际化进程

  有望继续加快

  当前,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是金融业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一是需要将更多的境外发行人、投资人资源“引进来”,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优化市场资源配置效率,推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二是需要发展更多具有国际化视野的中介服务机构,帮助境内企业“走出去”,拓宽融资渠道,利用更多的境外资源;三是需要学习借鉴成熟经济体的制度建设经验,以开放促改革,促进国内市场制度机制的进一步建立健全和深化,推进金融供给侧改革。如放开外资银行主承销业务范围,允许其开展A类主承销业务,必将依托其特有优势,加速债券市场国际化进程。

  担任交易商协会债券市场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中国银行投资银行与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刘世伟表示:“外资银行在引入境外资源和先进经验方面具有天然的优势。此次放开外资银行主承业务范围,一方面大大提升外资银行参与中国信用债市场的广度和深度,增强其参与中国市场的积极性,在中国市场开放进程中发挥更大作用;另一方面通过引入先进国际经验和融资产品,加强与中资机构的竞争和互补,整体提升债券市场的中介服务水平和资源配置效率。”

  建立更具针对性的外资银行

  评价标准体系

  据记者了解,交易商协会在人民银行指导下,于2011年4月建立了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相关会员市场化评价体系,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化机制,构建了金融机构取得承销商、主承销商业务资格的通道。相关市场评价工作坚持市场化原则,一方面评价规则、体系及标准由市场成员参与设计,另一方面市场成员共同参与评价,同时,相关市场评价规则、标准及流程均向市场公开,充分公开透明。

  目前,交易商协会正在组织市场成员共同研究制定外资银行A类主承销资格相关市场评价标准,同时考虑到A、B两个层级之间的衔接有序,也将同步修订原有的B类主承销资格的市场评价标准,相关评价标准制定工作即将于近期完成并对市场发布。

  据悉,新的评价标准体系将充分考虑外资银行境内外母子公司业务联动的特点,加大对外资银行境外母公司的考察力度。对此,中国农业银行(601288)金融市场部副总经理程昆认为:“在华外资银行仅是子行,在资产规模、业务量方面与中资银行差距较大,但是其作为母行的枢纽,可以发挥连接中国债券市场与母行全球资源网络的作用。在评价标准设计中加大母行相应指标的权重,更能全面反映外资银行的实力,有助于优先引入国际大行,实现债券市场高水平的开放”。

  中国证券报:

  信用评级对外开放向前推进

  提升债市国际化水平

  7月20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宣布了一系列金融业进一步对外开放的政策措施,其中明确了允许外资机构在华开展信用评级业务时,可以对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的所有种类债券评级。

  记者从多位业内人士了解到,进一步推动信用评级的对外开放,引入外资评级机构参与我国债券市场,扩大其评级业务开展范围,是我国扩大金融市场开放重大举措的关键环节,有利于提升债市国际化水平,吸引更多境外机构参与中国债券市场,并促进评级行业规范发展。

  提升债市国际化水平

  促进评级行业规范发展

  信用评级是债券市场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之一。近几年来,随着债券市场信用风险及违约处置的市场化、法治化,信用评级机构能否有效发挥信用风险揭示的功能日益受到市场关注。

  业内人士指出,评级行业对外开放,将吸引更多境外发行人和投资人进入中国市场,满足国际投资者配置多元化人民币资产的诉求,提升债券市场的国际化水平。同时,也将给国内投资人提供更多决策参考,为债券市场参与方的信用风险定价和信用风险管理提供更丰富的服务。

  北京一位机构投资人指出:“目前我国债券市场发行人的主体级别集中在AAA、AA+、AA三个级别,市场表示评级缺乏区分度,其原因包括AA级别以下主体的发行难度相较于AA级大幅增加,评级机构迫于压力给予发行人AA及以上级别,同时也有部分评级机构片面追求扩大业务规模、忽视评级质量的重要性进行级别竞争的因素。另外,评级机构在风险监测、级别调整方面也广受市场诟病,在发行人违约之后有评级机构一次性下调超过10个子级,甚至还有从AA+级一次性下调17个子级至C级的情形,也是前期级别较高且评级机构跟踪不及时的结果。”

  德意志银行香港分行董事王莉告诉记者,信用评级是为投资人服务的,区分度低、滞后的信用评级,难以为投资者决策提供有效的参考。通过引入外资评级机构的评级方法和评级体系,将有利于境内外评级技术的碰撞,提高评级结果的可比性和可参考性,帮助投资者有效管理信用风险。

  “国内评级机构的评级报告罗列信息众多,但级别给定理由不清楚,有些级别上调的情况,调整依据也不清楚。两个评级机构对同一家企业给出了不同的评级结果,但评级报告中并未说明给定高级别的依据。”一位机构投资人表示,“国际评级机构的报告结构和国内机构的报告有较大不同,逻辑和观点明确清晰,为我们提供了一种新的风险揭示方向。作为投资机构,我们非常支持信用评级行业的开放,希望能听到更多的声音,从更多的角度来看待发行人的风险情况,更清晰地理解评级思路、获得更多信息。”

  业内人士表示,对标普等国际三大评级机构更为熟悉的境外投资者,也能根据其多元化的信用风险投资策略进入资产配置,提升我国债券市场的活力。

  有序稳步扩大对外开放

  评级行业迎来开放发展新阶段

  近年来,我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程度显著提高,债券市场对外开放进程也明显加快,作为债券市场信用风险“看门人”角色的信用评级,也迎来了对外开放的局面。

  2017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第7号公告,明确境内外评级机构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展评级业务的相关事宜,标志着我国评级行业对外开放进入新阶段。

  此后,信用评级行业开放进入加速期。2018年3月,交易商协会发布《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机构注册评价规则》、组织开展注册评价工作。

  2019年1月28日,标普信用评级(中国)有限公司获得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备案和交易商协会注册,成为首家进入中国评级市场的外资机构,并于7月11日正式发布首份评级报告。

  对于国务院金融委办公室宣布的金融业开放新措施,业内人士表示,既是机遇也是挑战。

  “我们预计,国内信用评级机构将着力发挥本土化优势,以强化评级结果的有效性和区分度为重点,提升市场公信力,并以更加优质的服务夯实客户基础,迎接竞争挑战。与此同时,国内评级机构也会着手建立面向境外投资者的评级服务体系,提升业务运作的国际化水平,并逐步探索‘走出去’的具体路径。”东方金诚相关人士称。

  注:本文来自新华社、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转载请注明来源。

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NAFMII资讯。文章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和讯网立场。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

(责任编辑:张洋 HN080)
看全文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热门新闻排行榜

推荐阅读

    和讯热销金融证券产品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