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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度扩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规模

2019-08-21 03:38:56 证券时报 

证券时报记者易永英

根据财政部安排,全年新增地方债发行应在9月底前完成。目前,北京、广东、上海等多个地区全年新增地方债额度已使用完毕。在国内外经济大环境依然承压的背景下,第四季度有必要适度增加专项债发行额度。

从大环境来看,近期内外需求走弱风险加大,基于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考量,财政政策还需相机而动,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在稳增长、稳就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但目前来看,财政收入增速回落可能成为约束财政政策加力提效的瓶颈。今年前7月全国财政收入同比增长3.1%,比前值降低0.3个百分点。

尤其是随着减税降费作用的进一步显现,叠加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财政收支压力可能进一步加大。一方面,减税降费效果持续加大,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受减税政策影响较大的主要税种收入增速维续在低位。另一方面,关税下调也导致了一定的税收下降,从数据来看,前7月关税收入同比下降3.8%。

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要继续发力,预计下半年财政支出仍会保持一定增长。下半年地方政府专项债余额所剩不多,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的额度显得尤为必要。

财政部近日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7月底,各地已组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33931亿元。其中,新增地方政府债券25529亿元,占全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83%。其中,一般债券8667亿元,专项债券16862亿元。各地新增债券募资有效投入到项目建设中,稳定投资效果明显。

从目前我国政府债务余额和债券发行规模看,政府债务总量不高,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也有一定的增发债券空间。

在现行地方债管理体系中,地方一般债券纳入公共预算管理,受到赤字目标约束,地方政府新增债务规模应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而地方专项债不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可以在限额以外利用上年末专项债剩余额度发债。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末,专项债剩余额度为1.13万亿元。

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额度的计划需要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如若专项债使用往年剩余额度,或可作为新增发行的空间。

(责任编辑:李显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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