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融城投20亿债券融资产品承销之谜

2020-10-31 08:43:19 中国经营报 

本报记者 樊红敏 郑利鹏 北京报道

近日,《中国经营报(博客,微博)》记者注意到,四川德阳市城投公司——四川通融统筹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融城投”),通过公开招标形式确定了3家金交所平台作为中标候选人,为其以“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命名的融资产品提供承销服务。

值得一提的是,该“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计划在银行间市场注册发行,而这3家金交所均不在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机构名单”之列。

颇有意思的是,在确立上述3家金交所平台作为中标候选人之前,通融城投已经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了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机构名单”之内的3家银行机构作为中标候选人提供承销服务。

那么,究竟谁才是通融城投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承销商?

两次招标

据了解,上述“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全称为“四川通融统筹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0年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通融城投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计划在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拟发行规模为20亿元,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有息负债及其他符合国家政策的用途。

10月10日,某招投标网站公布通融城投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综合服务机构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序信息。根据信息,2020年9月30日,通融城投进行公开招标,通过评选委员会评审,推荐合格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成都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金交”);第二中标候选人为厦门国际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金交”);第三中标候选人为贵州中黔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黔金交”)。

根据此前通融城投发布的相关招标公告,成都金交等3家金交所中标候选人需要提供的服务内容为“为公司发行2020年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提供综合服务,包括:为公司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选取或作为承销机构;全流程统筹安排,协调承销工作、债券全额包销,为公司提供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政策及法律咨询、融资方案及产品设计咨询以及其他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协调工作,承担前期各项费用”。

但有意思的是,早在今年6月份,通融城投其实就已经确定了上述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承销商。

6月1日,通融城投官网发布了一篇名为《2020年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示》的文章,内容显示,通融城投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服务项目于2020年5月27日开标,综合评分结果如下: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华夏银行(600015,股吧)成都分行;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信银行(601998,股吧)德阳分行;第三中标候选人为成都银行德阳分行。

根据此前通融城投发布的对应招标文件,华夏银行成都分行等3家银行中标候选人需要提供的服务内容中包括,“中标人按照发行方案、发行金额及发行条件,积极寻找合格投资者,完成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销售工作。”

相较来看,金交所中标候选人需要提供的“选取或作为承销机构”“全流程统筹安排,协调承销工作、债券全额包销”服务,与银行中标候选人需要提供的“完成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销售工作”服务,服务内容高度重合。

谁是承销商?

需要指出的是,金交所并不具备银行间市场债券融资工具的承销资质。

记者注意到,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官网今年5月29日公布了《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机构名单》,前述通融城投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服务中标候选人中,华夏银行等3家银行中标候选人均被列入其中,但成都金交等3家金交所成员却不在名单之列。

就金交所是否有银行间市场债券融资产品承销资质;金交所提供的承销服务与银行中标候选人提供的承销服务有何区别;谁是通融城投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真正承销商等相关问题,记者分别致电致函成都金交、厦门金交、中黔金交,其中成都金交回复记者称,“不便就此事接受采访,相关事宜请向项目方(通融城投)进行咨询。”

华夏银行成都分行方面在回复本报记者采访的同时还表示,目前尚未成为通融城投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承销商。“2020年5月,我行参加了四川通融统筹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0年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服务项目投标,并中标。随后,我行启动了债务融资工具承销相关前期工作流程,并就具体合作内容等进行了多轮磋商,在多处合作细节上尚未达成一致。截至目前双方尚未签订承销协议,故我行尚未成为该项目的承销商。”

业内人士针对上述现象分析认为,银行或只是名义上的承销商,金交所才是真正的承销商,金交所通过自身平台备案发行金交所私募债产品募集资金,进而投资通融城投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而事实上,早在2018年11月份,清整联办下发的《关于妥善处置地方交易场所遗留问题和风险的意见》(清整联办[2018]2号)就要求,金交所不得发行、销售及代理销售、交易中央金融管理部门负责监管的金融产品;不得直接或间接向社会公众进行融资或销售金融产品;不得与互联网平台开展合作;不得为其他金融机构或一般机构向托管产品提供规避投资范围、杠杆约束等监管要求的通道服务。在此情况下,金交所为银行间市场备案融资产品提供承销服务,或不得不面临多重合规问题。

也有业内人士提到,上述案例中另外一种可能的操作为:金交所只是承担结转灰色承销费用的资金通道。

就上述业内观点,记者分别向华夏银行成都分行、成都金交等几家机构进行核实,华夏银行成都分行方面回复称:“关于四川通融统筹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选聘2020年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综合服务机构事宜,四川通融公司未告知我行,我行也不了解相关情况。我行也未就四川通融公司2020年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项目与其他中标候选人进行过联系、沟通。综上,所谓‘业内人士’分析的两种操作可能,我行均不涉及。”

频繁融资

天眼查显示,通融城投成立于2012年3月,注册资本5亿元,经营范围包括“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融资、投资;土地开发、整理;城市基础设施、公用事业设施的建设、运营,政府公共资源的经营,房地产开发”等,为德阳市国资委全资子公司。

不过,根据天眼查显示的通融城投2015年年报,该公司股东为罗江县白马关统筹城乡实验区管理中心,持股比例为100%。2015年12月24日,通融城投的股东才变更为德阳市国资委。

记者注意到,2019年7月15日通融城投签发《关于不再承担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公告》称:“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2014]43号)精神及企业自身发展需求,经研究,我公司(包含下属子分公司)自公告之日起退出政府融资平台,不再承担政府举债融资职能。”

不过,记者注意到,不再承担政府举债融资职能之后,通融城投的融资势头依然迅猛。

2020年7月16日,通融城投官网发布的相关文章提到,“通融城投拟对关于发行融资工具可行性分析选择一家咨询服务单位”“针对:公开公司债融资工具、中期票据融资工具、企业债融资工具、境外美元债融资工具、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根据前期搜集资料以及专家会意见,分别出具上述5种融资工具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020年9月23日,通融城投官网发布《四川通融统筹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债权融资计划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其中就主要服务内容提到“协助审查债权融资计划发行方案”“根据债权融资计划的发行要求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

颇值得一提的是,9月22日相关报道提到,“四川通融统筹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称,本期债券品种一〔简称“20通融01”,即“通融城投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0亿元,最终因市场情况波动取消发行。”

同样在9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关于四川通融统筹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挂牌的公告》。

据了解,通融城投 2020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简称“20 通融 02”)规模5亿元,票面利率6.4%。

Wind数据显示,通融城投存续期内债券共4只,存量债券余额21亿元,截至2020年3月31日,通融城投银行授信额度44.71亿元,已使用信贷额38.59亿元。截至2019年末总资产共计124.69亿元,产生净利润1.68亿元。资产负债率为50.85。按照2019年EBITDA规模,公司年度可产生现金流能力为2.11亿元。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缪因知曾在其发表的研究文章中提到,“城投公司退出地方政府平台,只是在合规上往市场化主体方向做了努力,实质性的政企分开仍有待继续。如前所述,这些公司的管理人员也基本上还是财政、金融管理部门派出,经营自主性或许较弱。”

就通融城投2020年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承销商究竟是谁,银行、金交所方面各自承担的角色,以及通融城投宣布退出政府融资平台之后目前的转型进展情况等相关问题,记者曾多次致电致函通融城投方面,该公司相关人员称,须获得上级主管单位罗江区政府或宣传主管部门同意才能接受采访。随后,记者致电致函罗江区政府办沟通采访事宜,10月29日上午,罗江区政府办相关人员称,已告知通融城投方面,同意其接受采访。不过当天下午,罗江区政府办另外一位相关人员又改口称,不同意通融城投接受采访。

截至发稿,记者暂未收到通融城投方面回应。

(责任编辑:李显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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